抖音低价跟团游的专项治理通知

抖音的“不合理低价”旅游产品(如“299元云南六天五日跟团游”)具有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、以不合理价格吸引游客的特点,严重侵害了游客权益,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。为了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抖音平台将对“低价跟团游”进行专项治理。公告如下:

1.商家不得在平台上发布/销售不合理低价的旅游产品。

抖音平台将对此类商品进行专项调查处理。如果商家以不合理的低价招徕游客,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,或者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,平台将根据《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》封禁该商品,同时视情节轻重,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、扣除保证金、店铺清退等措施。请及时自查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
2.宣传旅游产品的创作者。

不得通过优惠券发放、返现、补贴、赠品等营销手段,或在口头播报/背景板/评论/卖点等场景中宣传违法价格信息,使旅游线路商品交易价格低于平台管控标准。违反本公告要求者,将按《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》进行处罚。

3.电子商务运营团队

附件1:沙甸平台旅游商品指导价(以成人价格为准):

旅游目的地为云南、海南、四川三省,不得低于200元/人/天;

旅游目的地为除云南、海南、四川以外的所有地区,不得低于150元/人/天;

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考《“旅游酒店门票”类商品质量规范》。

附件二:旅游产品价格管理规定

《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》

第十八条网络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、旅游主管部门治理不合理低价游,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。

第三十六条

网络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,以不合理的低价为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,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

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》

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处罚“不合理低价游”违法行为:

(1)对旅行社的处罚:一是没收非法所得,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。情节严重的,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;二是罚款30万元。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,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。三是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,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。

(二)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:一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没收,并处罚款2万元;

二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,自受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,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;三是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,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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