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淘宝规则》第三十二条中规定:已创建店铺的卖家,淘宝有权根据其所经营的类目、信用等级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,但被调整后的可发布商品数量不少于一百件。
据此规定,淘宝制定了详细的数量细则,公布在下表中。
同时,删除原有说明中的“折扣劵”类目以及该类目关于商品发布数量的限制。
本文来自投稿,不代表本网站立场,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,违者必究。发布者:实习编辑,转转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zhongjujh.com/wenda/8276.html
展开查看全文